【深圳商报讯】(记者 赵鸿飞 通讯员 潘惠兰
张鹏)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获悉:南山消防部门查封两处“黑煤气”窝点,查扣煤气瓶72只,经营者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天。
6月13日,南山消防民警来到辖区一甲正街某居民屋内,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在这空间狭窄的单间内竟杂乱无章地堆放了大量液化石油气瓶,居住场所却成为了销售“黑煤气”的经营点,且没有任何经营牌照和消防设施,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调查了解,经营者(周某宏,男,34岁)于2011年开始经营该瓶装煤气站,其明知无牌经营“黑煤气”是违法行为,但仍心存侥幸,知法犯法,通过不正规的渠道低价采购这些“黑煤气”,售卖给附近居民谋取盈利。经消防民警认真排查,共发现2处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气网点,现场查扣煤气瓶72只。消防部门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查封,并将该批煤气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据悉,经营者周某宏因无牌无证非法经营燃气并造成严重后果,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日。
“黑煤气”窝点大多隐藏在居民区中,不仅场所简陋狭窄还紧贴住宅楼,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务必通过正规的渠道购置液化气,杜绝使用黑煤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