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海淀区检察院28日发布消息称,曾经轰动一时的“北京最大天然气盗窃案”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房某逃逸3年后落网,一审被判刑12年。此案是今年3月两高出台新司法解释后,北京市首起利用推算方法认定盗窃案件数额的刑事案件。
海淀检察院最终认定,从2009年开始,陈某在北京先后三次借承包供暖锅炉房之机,破坏燃气计量表,盗窃近百万立方米的供热燃气,数额近200万元人民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今年3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针对盗窃天然气、电力、自来水有了明确的推算方式,规定“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海淀检察院对案犯房某提出的公诉书中,根据司法解释中的推算方法,最终认定房某盗窃燃气98万立方米,价值人民币196.9万元。检察官透露,此案也是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北京首起利用推算方法认定盗窃案件数额的刑事案件。
检察官强调,盗窃天然气案件除了数额难认定以外,其危险性特别大。小区的天然气计量表都是安装在暖气管道的主管道上,在管道上动手脚可能会导致管道毁坏甚至爆炸等危险发生。房某等人的作案手段主要是让计量表不走字,一般是将计量表上的电线掐断,或者直接卸表,或者采取办法让计量表的涡轮扇叶不动,这些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