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市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行动
来源:天津北方网 发布日期:2013-11-22 浏览量:5751
违规运输危险品、非法收购液化瓶、充装液化气不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从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据了解,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通过明确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液化气钢瓶非法运输、非法充装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19日,市公安局对交管局、消防局、经保总队、治安管理总队、各分局进行了部署。
-交管局: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别是液化气钢瓶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运载液化气钢瓶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在禁行区域行驶、无押运人员、超载、超速及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严格处理。严格审核发放车辆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对不合格车辆坚决不予发放报告凭证;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液化气钢瓶运输车辆,严格指定其行车时间和路线,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办理进入禁行区域手续。
-消防局:对液化气生产、储存企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选址、消防设施、建筑构造、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并坚决依法查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生产、储存企业,保障源头企业的消防安全。
-经保总队:重点检查涉气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同时,督促企业针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员工安全守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液化气钢瓶运输、充装环节中发生的事故、案件,会同市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开展调查,涉及犯罪的要依法立案追刑。
-治安管理总队:加大特种行业阵地控制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收购液化气钢瓶行为。同时,加强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严防处置废旧液化气钢瓶时因操作不当发生燃烧、爆炸等事故,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各分局:以“查制度、查设施、查物品、查手续”为重点,对辖区内可能运输、充装液化气钢瓶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彻底细致的排查登记,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和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隐患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