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本协会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而制定本制度。
1.办学目标:配合行业管理要求,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2.培训对象:燃气行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燃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及各基层岗位从业人员。
3.培训教师:在全行业内聘用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热爱教学的人员作兼职教师,对兼职教师实行备案制,待条件成熟后实行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制度。
4.培训组织和管理
4.1培训计划。根据行业管理要求及会员培训需求拟定培训计划,每年12月拟定次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年初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4.2培训项目实施(《流程图》见附件1)。
4.2.1培训开班前准备事项。培训通知发放、参培人员统计、培训收费、授课老师选择、教学场地落实及培训资料准备等。
4.2.2培训收费管理。培训部门应做好台帐管理,原则上是缴纳培训费后方能参加培训。
培训改期或退费办理:已交培训费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当期培训,须在开班前一天向培训部门提交盖单位公章的延期培训申请,经培训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参加本年度同类培训班,若本年度不能参加培训的,单位可申请退费(退费手续办理:提交退费申请——秘书处培训部门核实——秘书处领导签字——秘书处账务部门办理退费);已交培训费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当期培训且未提交延期培训申请的学员,将不再安排培训并不予办理退费。
4.2.3培训班现场管理。学员考勤、课堂组织、后勤跟进、师生沟通,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培训纪律管理:学员在参培期间需请假的,应提交单位请假证明。无故缺课两次以上(含两次),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管理: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理论考核方式有开卷和闭卷两种。初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参加补考一次(国家职业资格证和技能考试除外),替考、代考等舞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完成阅卷、成绩录入工作。
4.2.4证书制作(《制证流程》见附件2)。参加培训并考试成绩合格者给予制证。成绩出来后十五个工作日完成证书制作。
4.2.5培训信息归档。培训项目结束后,将办班形成的电子信息和纸质文档归档,包括培训协议书、开班通知、课程表、学员考勤表、考核成绩表、证书编号、费用结算、证书发放签收表等。成绩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完成培训信息归档工作。
5.培训工作会议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培训工作会议,或教师节座谈会,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外地考察等多种方式,以提高行业培训管理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6.其他事项管理
6.1根据教育局、人社局及住建局对培训工作部署要求,拟定办学计划并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2按照政府管理部门培训资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鉴定所》及《培训中心培训》资质的年审及换证手续。
6.3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的培训部门统一负责实施,深圳市燃气行业培训中心适用于本管理制度及项目实施流程。
附件:燃气岗位证制卡流程时间表.doc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