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具安装维修工第11期第9批培训的通知 2006/07/12
关于燃具安装维修工第11期第9批培训的通知 2006/07/12
来源: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06-08-22 浏览量:8684
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部73号令和深建燃通〔2002〕9号文,要求从事燃具安装、维修工作的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为配合深圳市天然气置换工作,第十一期第九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培训班即将开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培对象:从事燃气具安装、维修的熟练在岗人员
二、培训收费:
会员单位 800元/人
非会员单位 1000元/人
三、上课时间:8月6日-8月13日,培训课时为全脱产8天
四、培训地点:市燃气技术职业培训中心(深圳市燃气集团清水河油气库库区内)
五、报 名:报名表于7月21日前报协会秘书处,每人交二寸同底黑白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址:上步中路1011号工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
联 系 人:林小姐 楚小姐
联系电话:83288315 传真:83288166
注:根据深圳市天然气置换方案要求,凡参加天然气置换的燃具安装维修人员必须持《燃具安装维修职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06年7月12日
附件一、《深圳市燃气具安装、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附件二、《第11期燃具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培训班第9批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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