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燃气协会粤燃协 [2011]03号《关于开展广东省燃气行业液化石油气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本市瓶装气企业应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根据评选标准开展自评,并将自评资料按照评选标准列表中的内容装订成册。于2011年11月20日之前报市燃气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瓶装气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省协会组委会。
由于接到通知时间比较晚,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委派专人整理资料,按时报送协会秘书处。
评选标准及内容请在协会网站下载,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健伟 王珺秋
联系电话:83288315 83288323 传真: 83288166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1年11月4日
附件:粤燃协字〔2011〕03号《关于开展广东省燃气行业液化石油气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