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1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会费缴收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会员单位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按原定标准如期缴纳。
另根据第六届第三次理事会和第六届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的决定,协会在今年5月份举办“深圳市燃气行业发展三十年暨行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庆典”活动,活动费用由每个会员单位按现缴会费标准,多缴一次。请各会员单位在4月30日前连同会费一并缴纳。
会费缴纳标准仍执行第五届第一次理事会的文件决定,具体标准如下:
1、 |
会长单位 |
50000元/年 |
2、 |
副会长单位 |
20000元/年 |
3、 |
理事单位 |
10000元/年 |
4、 |
一般会员单位 |
4000元/年 |
接此通知后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缴纳会费,并请携带会员证副本完成备案工作。
谢谢合作!
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帐 号:44201521700051408608
地 点:深圳市上步中路工会大厦B座10楼1003室
联 系 人:王小姐 张先生 电 话:0755-83288323、 83288315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