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法规司人事司
《关于举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燃气企业及相关单位: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法规司、人事司举办,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承办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将于2011年2月28日—3月1日在深圳枫叶城市酒店进行(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2月21日前将参培人员报名表(附件2)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李颖维 电话:83288319 传真:83288166
特此通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通知0001.rar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报名表.xls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