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燃气企业:
关于门面标识灯箱退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燃气企业于本月31号前派人员直接到燃气协会办理。退款时请携带:1公司委托书写清所退款项(加盖公章);2灯箱收款收据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及工作证;4公司银行账号。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3288313
13923808376冯生
13691658542张生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0年12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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