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已撤销瓶装气服务点从业人员证书的通知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近期我会收到部分区住建局关于撤销瓶装燃气服务点备案的通知及撤回瓶装燃气服务点备案的函件。根据《深圳市燃气行业培训管理办法》对从业人员证书管理要求,相关企业须尽快办理协会培训证书清理工作。
请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于7月6日17:00前,在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培训管理系统完成相关服务点的从业人员证书的注销及变更。逾期未办理,我会将依据区局提供的名单对相关服务点的人员证书做失效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21年7月2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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