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第九届第七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各理事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兹定于12月15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第九届第七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
1、学习贯彻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一二号《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2、学习贯彻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一三号《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
3、各位理事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应积极报名参加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3年12月21日组织召开的“住建讲堂—《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专题培训活动。
各理事单位要组织本企业全体燃气从业人员深入学习《条例》与《若干规定》文件内容,学以致用,切实把文件要求与本企业全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为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特此通知,请予支持!
附件:
1.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pdf
2.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pdf
3. 关于组织召开“住建讲堂--《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专题培训的通知.pdf
4. 会议签到二维码
(联系人:王佳磊 联系电话:1520755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