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燃气经营企业
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求,我会近期将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未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 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
二、培训、考核时间
培训时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全省统考,12月17日
注:报名人数不足40人将另行安排。
三、 培训、考核费用:
会员单位800元/人;
非会员单位950元/人;
补考费300元(2021年已报名缴费缺考、不合格学员)
四、证书发放及管理:
1.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燃气经 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合格证书》。 该证书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2.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需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
五、报名方式
1.参培单位请于11月12日前提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需提交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3)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评价报名表(附件1);
(4)学员名册汇总表发送邮箱至szrqxhpx@163.com。
请各位于11月12日前通过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提交以上纸质报名资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B座13楼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未交纳培训及考试费的人员不予参加培训及考试。
(1)收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银行账号:4420 1521 7000 5140 8608
(2)交费注意事项:
①转账需注明:“转账单位+企业负责人培训费”,并将转账回执以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至szrqxhpx@163.com。
②培训及考试费用请于11月12日前交纳,发票可在培训时领取或选择邮寄(费用到付)。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亚丽 电话:83280160)
附件:
附件1: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评价报名表.doc
附件2:学员名册汇总表.xls